杏鑫注册各单位: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发〔2017〕72号)有关要求及进度安排,杏鑫注册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将分两批进行,首批为外评其他系列,第二批为自评高校教师系列(含实验系列)。现就外评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2017年度申报外评图书、自科、社科、卫生、档案、出版、会计、审计等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的专技岗人员,11月30日(含)前达到退休年龄的,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,也不接受其参评。专任教师不允许申报外评其他系列。
二、申报条件
申报条件参照各系列职改办制定的参评资格条件。
三、推荐办法
对申报外评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人员,杏鑫注册职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员业绩情况,择优推荐评审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1、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:各系列申报人员按照我办整理的《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》进行填报、整理,所有表格均须填报新版表格。
2、申报业绩材料截止时间: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11月28日,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、论文著作(版权页所在日期)、获奖证书、发明专利证书、业绩成果等,不作为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。
3、各二级单位推荐参评人员,须通过个人述职、考核测评、民意调查、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、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,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中签署测评结果。
各单位须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》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行政楼907办公室,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》及电子版公示材料发送至邮箱41493798@qq.com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有关要求和说明
1、本次职称申报仅针对外评其他系列人员,高教系列(含实验人员)的职称申报另发通知。
2、严格执行“对岗申报”原则。申报职称人员申报系列与其岗位性质一致、申报分支专业与其岗位性质一致、申报业绩材料与其岗位性质一致。已聘管理岗位人员(“双肩挑”人员除外),不得申报职称。
3、坚持公示制度。坚持各单位公示和杏鑫注册公示制度,对拟申报人员业绩材料按规定时间予以公示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4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。对学术造假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对通过弄虚作假、隐瞒歪曲事实真相、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等取得的职称,一律予以撤销,并追究相关责任;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须逐一审核申报材料、公示材料内容,并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、签署审核人姓名。实行“谁审核、谁签名、谁负责”的责任追究制度。
联系人:陈华
联系电话:85623972,短号63130,电子邮箱:41493798@qq.com。
附件:1、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;
2、职称表格。
杏鑫注册职改办
2017年11月13日